朋友珍离婚后,一直带着孩子过着单身生活。偶尔珍的前夫也会来看望她,两个人相处得竟然比离婚前还要好。
我便跟珍打趣说:“以前总看到你对他大嚷大叫的,现在可变得温顺多了。实话实说,是不是开始记挂人家的好,心生悔意,试图用柔情挽回对方的心?”
珍哈哈一笑:“我这火爆性子,岂是一朝一夕能改的?我们离婚,是因为我们之间已经没有爱了,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继续做朋友啊?既然只是朋友了,我就没有资格再对人家挑三拣四了。有些脾气,是对心爱的人发的。因为相信对方的包容程度,所以才会肆无忌惮。”原来脾气与爱之间,还有着这么一层玄妙的关系。
真正说起爱使性子、闹脾气的代表性人物,当首推《红楼梦》里的林妹妹了。生性敏感多疑的林妹妹,是个容易发脾气的主。好在那个天性顽劣的宝二爷,是懂得她的心的,不但极为小心地容忍着她那些小脾气,还要反复表明自己的心意。
试想一下:倘若只是一方有意,这些小脾气还会有如此丰富的表现空间吗?一方在那里穷折腾,另一方爱理不理,避而远之,纵然是有满腹的怨气,又该找谁来接纳?倒还不如闭嘴罢。故最有看头的发脾气,是需要用爱来做基础的。你来我往之间,生气与和好之间,感情便无形中升温了。
正因为如此,我特别不喜欢一个用来表达夫妻恩爱的词:相敬如宾。要一辈子白头偕老,朝夕相对的两个人,相处起来客客气气的,待对方如坐上宾客,这样的日子,过起来岂不是很压抑吗?爱到随心,应该也算一种爱的极致。谁在生活中会没有郁闷或闹心的时候,在外人面前要强作欢笑,难道在最心爱的人面前,也要端着一副勉强笑着的模样?
能找到一个不需要掩饰自己心情的人相爱,是件很幸福的事情。只是要懂得——发过脾气之后,要加倍对眼前这个人好。因为在你风度尽失的时候,还能不离不弃地守在你身边的人,实在是不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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